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艺术学院开展学生转专业受理工作。学生自主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学院转专业评审组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情况等开展面试答辩审核评议。经评审组集体讨论审议,现将拟转入广告学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学生面试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
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以便核实处理。
联系人:王云霄
联系电话:17731194914
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日